软件园摩羯座副楼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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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软件园摩羯座副楼招租公告 标的编号 YDZL202409022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9-3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10-31
招租底价 1025500元/年 保证金 300000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优先承租权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052483220

   一、招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基本属性 标的名称 震泽路18-21号
使用现状 空置
其他事项说明 1. 出租方合法持有标的并对出租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 承租人装修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因承租方需要进行的主体结构加固的,相关费用及后续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负责;
4. 出租方将水、电、消防管接到承租方指定的标的物内,由承租方再一步实施,同时出租方毛坯交付该标的物,标的物的结构、气等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5. 意向承租方开业前须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基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改造更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内部供水、供电、消防、空调及隔油池等,改造更新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不包含营运费、管理费、加盟等费用),最终的总投资额由承租方提供相关合同及相关发票;
6. 承租方装饰装修期间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保证该项目年内启动装修,履约保证金原路退还;租赁期应交纳租房押金20万元,租金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先付后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租金;
7. 租赁期涉及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停车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防雷检测费、消防检测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其中维修维保费用包括不限于电梯、自行装修内容、空调、消防等内容)。
8. 最终承租方如遇政府征收等不可抗力因素,产权单位有权提前中止租赁合同,涉及补偿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招租行为基本情况
招租方名称 无锡软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备案文件 会议纪要、评估报告、申报表、意见表
相关协议 委托合同
   三、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招租条件 招租底价 102.55万/年
招租面积 2500.06 m²(1F :1071.91㎡;2F: 1428.15㎡)
招租年限 15年
关于租金 季度付,前三年年租金为中标价,第四年起年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
招租用途要求 餐饮配套或者餐饮、餐饮服务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须向出租方报备,经出租方允许方可实施
交易条件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此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2.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等;
3. 意向承租方须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在营类似项目(营业面积2500m²以上)不少于3 家,并提供相关运营案例证明资料;
4. 意向承租方应提供承租房产经营项目运营方案(包括项目定位、经营管理、投资估算、收益预测等);
5.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及下属单位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具备良好合作履约能力,无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现象,无违法违规使用房屋现象等),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7.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按招租用途,业态规划开展经营,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8. 意向承租方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承租方需提交资料 1.《承租登记表》、《承租申请与承诺》;
2. 意向承租方应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受托人需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报名时携带证照原件,以供校验);
3.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4. 项目运营方案(盖章);
5. 在营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盖章);
6. 满足上述招租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
最终承租方的要求及说明 1. 最终承租方不得转移租赁经营权,租赁期内不得将租赁项目分包转租(最终承租方的投资的子公司除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应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出租人应对次承租人资格、转租合同等事项进行审查,经出租方集体决策后方可转租;
2. 最终承租方可依据自身品牌风格进行装饰装修,但不得改变标的物的房屋主体结构。承租方因经营需要进行提升改造的,须提交装修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行。改造后的装饰装修等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和经营性装修物,租赁期满或因承租人原因终止合同的,承租人应无偿无条件留给出租方;
3. 最终承租方须承诺在承租期内升级改造不少于二次(不含首次装修) ,升级改造期间的免租期视装修改造情况另行约定;
4. 最终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保证拍租物在开始营业前取得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卫生、市场监督管理等各项营业许可,并保证合法使用房地产;
5. 最终承租方须在中标后接出租方通知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6. 交易服务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由产权交易机构向最终承租方收取。
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工作日预约看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5371086789
未在集中踏勘日期预约看样的,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关于保证金 保证金类型 交易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万元
交纳方式 即日起接受咨询,意向合作方将保证金汇入本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人名称: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号:322000624018150030973
开户银行:无锡交行扬名支行
打款时请备注:意向承租方(可简称)+标的物(可简称)保证金。
如不备注,无法成功报名,后果自负。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时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处置方式 如非资产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市远东产权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 在房产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3. 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拒绝按规定协议成交的;
4. 领取成交确认书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
5. 规定日期内未与资产出租方签署标的物招租合同的;
6. 提供虚假资料的;
7. 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8. 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保证金退还:
1. 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会在成交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 最终承租方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披露基本情况
披露时间 披露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延长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五、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的,采用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间,交易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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